在自然資源管理的決策中,應當以受影響人群的利益為本。當涉及礦產、伐木/林業、建壩、棕櫚油、農業或漁業項目時,社區有被政府和開發商尊重的權利。此培訓手冊旨在幫助建立和提升社區積極分子、社區組織(CBOs)、非政府組織(NGOs) 和社區教育工作者的能力,以幫助社區瞭解自主的優先知情同意權,及其在自然資源管理的決策中充分行使自身權利,並使整個社區的所有成員有效參與到內部決策中。只有徵得了社區整體的自主的優先知情同意,項目才能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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